问题 | 没有充足证据就刑事拘留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存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通常有以下几种处理方式:
首先,可遵循有关程序向司法机构申请将其置于保释状态等待进一步调查; 其次,如涉及案件已有检察官介入,则检察官有权将该案退回由公安机关补充更多证据以支持指控; 最后,若案件中最终的证据仍然无法充分证明被告有罪,那么检察官便有权力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在此需要强调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指导和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以及刑罚方面的重要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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