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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拘留公安需要什么手续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首先,对于拘留的决策,需要由相关部门根据案情详细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进行逐级报批,并经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核准之后,签发正式的《拘留证》,此举为后续的执行过程铺平道路。
其次,在实际执行拘留措施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向被拘留者出示正式的拘留证件。若被拘留者对拘留决定表示抗议或抵触,执行人员有权采取必要的强制手段以确保拘留工作的顺利进行。此外,拘留结束后,应当在24小时之内将拘留情况通知被拘留者的家属,这是法律程序中不可忽视的环节。
最后,当被拘留者身处异地时,还需通知其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和配合,以保证整个拘留过程的合法性与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在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时候,应当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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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0 10:0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