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刑后取保候审要什么证据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罪犯被予以法律判决之后,是无法再实施取保候审这一法律程序的。
因为,取保候审这项制度设立的本质目的是为了在刑事诉讼过程之中,保护那些尚未被正式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要施行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避免他们在受到法律追究时选择逃跑、规避调查、起诉以及审判工作。 它通过要求这些人员提供合适的担保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同时签订明确的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不逃逸,也不会拒绝执行相应的拘留手续,甚至是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对其实施暂时性的解除了拘留管控。 然而,在案件已经得到了合法审判,并得到刑事法律裁定之后,则不再适用上述的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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