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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要扣车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际,交警处理机构是否有权扣押相关车辆,须依照具体事故情况来作出判断。当交警对交通事故采取特定程序进行处理时,若因收集证据的需求,则有权依法扣押事故车辆,并开具相应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对于此次被扣留的车辆应得到妥善的保存。因此,交警在处置交通事故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限制性因素——即满足“为收集证据所需”的前提下,交警方可根据需要调查交通事故,搜集与之相关的证据材料,以确定事故责任,例如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鉴定等步骤。究其原因在于,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需依据形成该事故的成因及各涉事方在该次事故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行裁定,如成因无法直接明确,便需开展必要的检验、鉴定工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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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0:0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