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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犯人受伤了还要拘留吗?
分类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解答
律师解答:
不一定。
律师解析:
犯罪嫌疑人如果是受伤达到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程度,拘留所是应该建议拘留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但具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等方式进行控制。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拘留所条例》第十九条
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
(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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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3: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