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容留他人吸毒2次是否构成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层面上,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皆可视为犯下容留他人吸毒罪行:
(1)接连两次或以上提供场所、条件供他人进行吸毒活动; (2)为他人提供吸毒场所,致使多人同时参与其中; (3)纵容年幼人士吸食、注射毒品; (4)曾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而遭受行政处罚,随后再度实施相同行为; 以及(5)以谋求经济利益为动机,提供毒品场所给他人吸食、注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十一条
规定: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两次以上的; (二)一次容留三人以上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因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被行政处罚,又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容留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六)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其他情节严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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