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吸毒史三年后自动解除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连续三年内,因吸食毒品而受到派出所的严格监督和管控是无法自主解除的。
关于此,派出所将会对涉毒人员实施持续性的监控与管理,并要求其定期接受尿液检测以确保状况。 倘若此后三年期间相关情况未出现任何异常,则可由派出所出具相应的证明文件,并依照程序逐步申请撤销警务管制方能生效。 然而遗憾的是,即使成功完成戒除毒瘾并度过三年以上的时间,也无法彻底抹去吸毒所留下的印记,贩毒者依旧可能被警方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以防备潜在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注射毒品的; (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三条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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