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数量较大”的认定如何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罂粟种子五十克以上、罂粟幼苗五千株以上; (二)大麻种子五十千克以上、大-麻幼苗五万株以上; (三)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大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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