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和毒品再犯要从重处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毒品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答:
要。
律师解析:
我国刑法对累犯规定了一般累犯和特别累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累犯),并且两者都规定在刑法总则中,而再犯只规定了一种特别再犯,即毒品再犯,而没有规定一般再犯,且毒品再犯是规定在刑法分则中而不是刑法总则中。因此,在毒品犯罪同时触犯刑法总则与刑法分则的规定时,应首先援引刑法总则的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 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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