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立案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之前,通常会要求报案者提供以下必要的信息与文件:
首先是报案者的个人身份证明,这一点至关重要以便后续展开调查活动; 其次是能够证明案件实际发生的核心证据,例如物证、书证、以及视听资料等等; 针对各类案件的特点,可能还需提交更为详细的辅助性文件以供参考,例如在涉及到刑事责任的案件中,可能需要提交受伤人员的伤势鉴定报告; 而在金融类经济犯罪案件里,则需要提供相关的财务档案资料; 至于报案者本人,也需要认真填写报案登记表格,并对案件的真实情况进行详尽的描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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