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出现以下任何情况之一,便有涉嫌洗钱罪的可能,并应被予以刑事立案侦查:首先,当行为人明确知晓这些不法收入源自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和金融诈骗犯罪时,如果为了掩盖或隐瞒其获取的真实途径和利益性质而采取的一系列手段,例如通过为其提供资金账户进行出入帐记录、协助将相关资产转化为现金或金融票据、协助改变资产支付方式(如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帮助此类资产转出本国等等,那么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涉嫌洗钱罪,应当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四十三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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