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涉及哪些罪名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凡有售卖假冒伪劣商品之虞的,将被判为销售伪劣产品罪名成立。
此种罪行旨在针对销售商在各类产品中添加、掺入伪造材料,以次充好,以普通等级产品混充优质品类甚至是以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来冒充达到相应标准的商品,并且其销售总额需达到五十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规格,方可被定性为此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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