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销售伪劣产品罪是一种针对生产及销售商在商品制造过程中掺杂、偷工减料,以次充好或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在销售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违法行为而设立的罪名。
对于实施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主体,应根据其所涉及的不同法律规定和犯罪情节,分别给予相应程度的刑罚惩戒: 1.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之上但未达二十万元的,将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金,罚金数额通常为销售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之间; 2.销售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但未达五十万元的,将被判处两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同额度的罚金; 3.销售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但未达二百万元的,将被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样需要同时处以罚金,罚金数额同样为销售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之间; 4.若销售金额高达二百万元甚至更多,则可能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处以罚金或没收部分财产,罚款额仍然为销售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至两倍以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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