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构成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立案标准,明确指出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在食品加工、售卖、运输、储藏等环节中,采用了含有毒性或有害性的非食品原材料; 或是在使用含有毒性或有害性的非食品原材料进行食品加工时,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44条的相关条款,认定为犯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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