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销售假药罪未遂的情况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生产销售假药罪行中,当存在犯罪意图但尚未真正完成药品实质性的出售行为时,这种情况便可被定性为犯罪的未能实现,也就是犯罪未遂。
对于刑事责任方面,即使生产、销售假药案情轻微,仅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同时还要依法追究相应的罚金刑罚; 而如果对当事人及其周围人群的身体健康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甚至出现更为严重的情节表现,则此类案件应当判处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附加罚金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条所称假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假药和按假药处理的药品、非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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