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头目会不会是洗钱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符合设立洗钱罪的人员中,包含了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从自然人的角度来看,洗钱罪的实施者为一般的主体范畴内,换言之,年满16周岁并且具备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皆可构成此罪的主体; 其次,作为法人组织,同样也是有可能成为洗钱罪主体的。 具体来说,那些明知涉及到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等的不法收入及其所衍生的收益,应当予以没收,同时对相关犯罪行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罚金的数额在洗钱金额的5%至20%之间;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应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金额的5%至20%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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