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钱的主要方式包括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现金走私。
由于诸多国家尚未构建完善的现金交易报告机制,走私资金以避开此类国家的监控系统,随后存入当地银行,成为非法活动所得得以洗白的主要途径。 这也正是各国采取严格限制进出境现金携带额度政策的关键因素之一。 【2】通过分拆大额现金后分别存储于不同银行的方式进行洗钱。 某些已建立严谨现金交易报告制度的国家,如对超过指定限额的现金交易,银行有义务向反洗钱情报部门上报相关信息。 因此,洗钱分子往往会将巨额资金分解成低至报告阈值以下的金额,然后分散存储于各家银行,从而巧妙地规避了监管力度。 【3】借助于现金交易活跃度较高的行业进行洗钱。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洗钱团伙选择利用赌博业、娱乐产业、酒吧业及金银首饰销售等现金交易频繁的行业作为其洗钱的幌子,通过制造虚假交易,将犯罪所得堂而皇之地宣称为合法经营所得。 【4】直接购买各类动产或不动产进行洗钱。 例如,通过购买房产、高档交通工具、古董文物、艺术品以及各类金融证券等贵重物品,然后在转手过程中套现并存入银行,逐步将其转化为合法的货币资金。 【5】利用证券业和保险业进行洗钱。 鉴于证券业交易资金规模庞大,金融工具种类繁多且交易流程错综复杂,加之全球资本市场已然成型,这无疑为洗钱行为提供了绝佳的庇护所。 因此,众多洗钱案件都是通过股票、债券、期货等证券交易形式实施的。 此外,还有部分洗钱者在保险市场购买高额保险,然后通过退费、退保等看似合法的方式将保费返还给犯罪分子,以此来掩饰犯罪收入的真正来源。 【6】利用离岸金融中心、银行保密天堂等国家和地区对个人财产过度保护的政策。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无论是允许设立匿名公司还是对个人财产实行过度保密措施,都使得犯罪所得流入这些地区后,真实来源轻易就能被掩藏起来。 【7】通过开展明显不公允的进出口贸易,甚至注册空壳公司,进行虚拟交易等方式进行洗钱。 通过开展与实际交易严重不符的进出口贸易活动,达到洗钱的目的; 或者利用空壳公司伪造的经营业绩,将犯罪所得包装成合法的经营收入,这同样是犯罪分子惯用的手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洗钱罪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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