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种情况构成间接走私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以下行为会被视为构成犯罪:
首先是直接从走私人手中购买、交易或运输国家明令禁止进口的商品,或者直接从走私人手中购买、交易或运输偷逃关税走私进口的其他各类物资和财物,且此类行为涉案金额达到较大程度的; 其次是在我国内陆水域(即内海水域、领海水域及界河、界湖等)进行运输、购买、贩售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各类物资,或者在该类水域进行运输、购买、贩售国家有限制进出口的各类物资,并在此过程中涉案金额达到了较大的标准,但并未持有法律法规认可的合法证明文件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对多次走私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走私货物、物品的偷逃应缴税额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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