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职务侵占罪量刑标准?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5000元至1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
2、这里的数额,应当以累计金额计算。如果是单纯的非法获利,不构成犯罪,只是违法。但是此案涉及到共犯,不知道还有无其他情节,但考虑你提出的情况,应该是不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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