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处罚标准如下: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罪中的劣药是指: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被污染的、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等药品。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
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药: (一)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 (二)被污染的药品; (三)未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的药品; (四)未注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药品; (五)超过有效期的药品; (六)擅自添加防腐剂、辅料的药品; (七)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的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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