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寻衅滋事跟故意伤害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的区别界定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主观方面 从主观动机来看,寻衅滋事的人大多是为了逞强耍横,通过这种方式来显示自己的厉害,或者是为了寻求刺激,满足内心那种躁动的情绪,亦或是发泄心中的不满。 他们的行为目的并非单纯地要让他人身体受伤,而是纯粹为了惹是生非,制造混乱。 而故意伤害的人,其主观故意十分明确,就是要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有着直接想要伤害他人身体的意愿。 他们的行为出发点就是针对特定的人,以对其身体造成伤害为目标。 二、客观方面 在客观表现上,寻衅滋事的行为具有很强的随意性。 比如,可能会无缘无故地去挑衅他人,没有任何缘由就对他人进行殴打,或者在公共场所大声吵闹、捣乱秩序等。 这种行为侵害的主要是社会公共秩序,对公共秩序造成了破坏。 故意伤害则主要是针对特定的人的身体实施伤害行为,其侵害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会直接对特定人的身体造成实际的伤害。 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会非常严谨地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情况。 比如行为人的动机究竟是为了寻衅滋事还是故意伤害,行为的具体方式是怎样的,以及最终造成的伤害后果等因素,通过仔细分析和判断,来准确地区分寻衅滋事和故意伤害这两种不同的行为,以确保司法的公正和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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