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群架重伤参与者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涉及未成年人参与群体斗殴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案件的审理和法律裁决过程中,司法机关将会审慎地对各种相关因素进行全面而细致的评估,这其中包括了涉案人员的实际年龄层级、他们在群架矛盾冲突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表现、以及是否存在主动投案悔罪的法定情节等等。
通常情况下,当涉及到的主体为已满14周岁但尚未达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群体时,仅在其主观上具有故意伤害他人并致使他人重伤这种严重情节时,才有可能被认定为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即便如此,鉴于其身为未成年人群体的特点,法院仍然应该给予充分的法律宽恕,即仅能判处较轻程度的刑罚或予以适当程度的减免处罚。 不过,针对那些已经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被告人,因为他们的行为已经具备了构成犯罪的基本条件,必须依法对其实施严厉惩处。 此外,在对这类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判决的过程中,法院也会考虑到他们作为未成年人群体所具有的一些特殊性和局限性,进而适度减轻刑罚的力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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