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涉及的罪数问题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绑架罪类型的犯罪活动无疑属于非常严重的性质,在涉及到罪数问题时,如若在进行绑架行动过程中有对被绑架者实施伤害、甚至是谋杀等行为,一般的处理方式并非将这些行为单独定罪,而往往会作为绑架罪的加重情节来加以考虑。
这主要是由于绑架行为已经对受害者的人身自由以及生命安全构成了极其严重的威胁,倘若在此基础之上再实施其他更为严重的犯罪行为,其所带来的社会危害性无疑将会更加巨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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