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的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区别在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判断绑架罪既遂与否的主要依据是犯罪嫌疑人是否确实掌控了被害人。
假如犯罪嫌疑人已实质上掌握了被害人,不论其是否向被害人家属勒索钱财或者提出其它诉求,都将被认定为绑架罪的既遂状态。 然而,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意志之外的原因)导致犯罪嫌疑人无法真正控制被害人,那么这就属于绑架罪的未遂形态。 简而言之,能否实际控制被害人是区分绑架罪既遂和未遂的关键所在。 举例来说,倘若在实施绑架行动时遭到警方及时制止,使得犯罪嫌疑人未能成功控制被害人,那么这种情况便可视为绑架罪的未遂形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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