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予假释的几种犯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判定不宜予以假释的犯罪行为范畴主要涵盖以下几种类型的犯罪主体:由于故意杀人罪行、强奸罪行、抢劫罪行、绑架罪行、放火罪行、爆炸罪行、投放危险物质罪行或持有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行为之过错,而被判处至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罪犯。
除此之外,对于累犯这一特殊人群以及因为故意杀人罪行、强奸罪行、抢劫罪行、绑架罪行、放火罪行、爆炸罪行、投放危险物质罪行或持有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行为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应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和其他相关因素,单独或联合作出对他们进行限制减刑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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