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抢劫罪既遂的四个要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法中,对于抢劫罪既遂的认定需要具备以下四项构成要件: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性的手段以达到获取财物的目的。
这里所说的“足够压制被害人人身权利和自由”的程度也成为了衡量是否符合抢劫犯罪特征的重要因素; 其次,抢劫行为的指向物为公私财物。 具体而言,抢劫的客体可以包括动产与不动产、有形财产及无形财产这些呈现形式不同但都属于公民个人拥有的合法利益; 再次,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应当表现为非法意图占有他人财物。 也就是说,行为人明知所取出的是他人之财而非自己所有,仍然以非法手段将该财物取走,便可视为满足此项构成要件; 最后,抢劫罪犯成功地控制和实际占有了该财物,这意味着行为人已经完成了对财物的实际掌控,从而使抢劫行为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