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超市属于入户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超市无法被广泛视为“户”的一种形式。
通常情况下,我们将“户”定义为专供他人进行家庭生活以及与外部环境相对隔离的居住空间。 而超市作为一个商业运营场所,其性质以开放性和公共性为主导,并不具备上述“户”的独有居住及生活功能。 然而,倘若超市内部设有可供人群长期驻留的特定区域,并且在这个区域内发生了抢劫事件,那么这种情况可能会被判定为“入户抢劫”。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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