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被人陷害的判几年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因遭受他人陷害而被断定犯下了抢劫罪名,则必须搜集充足的证据以证实自身的清白。
假使终局宣判依然赋予其犯罪之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所作出的明确规定,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特殊手段抢夺公私财物者,将面临三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及相应罚金的严厉惩治; 如涉及入室抢劫等极端恶劣情况,甚至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至死刑,同时还需支付罚金或接受财产没收。 然而,假如个人确属遭受陷害且能拿出确凿的证据颠覆原先的判决,那么当事人便无需承担相应的刑事代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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