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刑法12周岁判刑什么时候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宪法所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凡年满十二周岁而未满十四周岁的少年,若其因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行为导致他人死亡,或是采取极端残忍手段致使被害人遭受重度伤残并产生恶劣后果,且此种情形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予以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他们将需为这些恶性犯罪行为付出相应的法律代价。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关于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要承担这类刑事责任的问题,法律设定了严格的适用条件与程序性规限,在追究其法律责任的同时,也要充分顾及到这个年龄阶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特性以及智力水平的高低,以此来确保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以及保护全社会的公共安全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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