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申请执行书怎么写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强制执行申请书,首先应当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自然人应当写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住址以及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信息;其次应当根据生效判决书、调解书或可供执行的债权文书的内容写明请求事项;第三部分是事实与理由,在此部分应当写明据以申请执行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债权文书的形成情况、记载内容、生效日期、对方是否履行等内容;最后写明此致申请的法院,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捺印并写明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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