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什么时候加重处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刑法典中,对抢劫罪的量刑标准设定了加重处罚原则,其具体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在户内实施抢劫行为的; 其次是针对公共交通工具进行抢劫的; 再者就是抢劫发生地点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之内的情况; 此外,多次实施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也属于加重处罚范畴; 同时,若抢劫过程中导致他人重伤甚致死亡的严重后果亦将受到严厉惩罚; 假冒军人警察身份进行抢劫也是需要加重处罚的行为之一; 最后,若手持枪械进行抢劫,同样将被视为加重刑罚的情形。 值得强调的是,不仅如此,抢劫军需物资或用于抢险、救灾、救助等重要物质也是会招致法律严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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