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目的能否构成绑架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绑架罪,作为一项重大刑事犯罪活动,其成立关键并非在于是否存在特殊的犯罪意图。
实际上,无论是否具有明确的犯罪意图及索求对象,绑架罪的基本特征就是以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益为手段,对被害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形成直接威胁,进而向外界施加违法要求。 即使在实际执行绑架行动过程中,行为人并未表明任何明确的事先预谋或动机,只要是以武力威胁、恐吓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控制他人,剥夺其人身自由,便有可能触犯绑架罪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