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财产罪中的抢劫罪如何认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狭义的抢劫罪,即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权人、保管权人在现场采用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手段,强行夺取公私财产的犯罪行为。
对于抢劫罪的认定,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全面分析和考量,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关键要素:首先,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存在着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明确意图; 其次,在客观上,行为人必须实际采取了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足以使被害人无法反抗、不敢反抗或者不知反抗的强制手段; 最后,行为人还必须在现场强行夺取了公私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