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故意杀人罪和拐卖儿童罪并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故意杀人罪与拐卖儿童罪是两种互相关联且可单独判处的严重刑事罪名。
其中,故意杀人罪,指的是行为人故意对他人施以暴力手段,剥夺其生命权的行为,此种罪行的性质极端残酷。 而拐卖儿童罪,则是针对儿童为非法利用目的,通过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等手法进行操控的犯罪活动。 假如某个罪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不仅涉及到谋害他人性命的严重罪行,而且还牵涉到拐卖儿童的滔天罪恶,那么司法机关将会按照每个罪行的特点和情节严重程度来逐一认定罪行,然后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实行数罪并罚制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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