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多少数额可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系行为犯性质,并非单纯基于抢劫所得数目作为启动司法程序的唯一准绳。
一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实施了以暴力强制、恐吓威胁或其他非法手段强行夺取他人财产的行为,便已触犯抢劫罪名,理应启动司法程序进行追究。 然而,通常情况下,在司法实践操作过程中,若抢劫所得金额较大,往往会被视为加重刑罚的重要因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之相关规定,抢劫数额应以实际抢劫到手的财物价值为准。 对于以数额庞大的财物为明确目标,但因意志之外的原因未能成功抢劫或实际抢劫到手的财物价值较低者,应同时认定其构成“抢劫数额巨大”及犯罪未遂的情节,并依照刑法相关规定,结合未遂犯的处理原则予以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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