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有起刑标准怎么界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抢劫罪中,无论是否具有数额及情节的规定,其启动判刑的条件均不存在任何限制。
抢劫罪是一项对于公民的财产权以及人身权利进行严重侵害的罪行,只要行为人为获得财产,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对公共或私人财产进行强行掠夺,便可构成抢劫罪。 其中,所谓的"暴力",是指行为人对受害者的身体进行直接的打击或强制性的控制; "胁迫"则是指行为人通过威胁性的言语或动作,使受害者感到恐惧,从而不敢进行抵抗; 至于"其他方法",则是指除了使用暴力、胁迫之外的其他手段,使受害者失去反抗能力,进而当场获取财物。 即便行为人所抢劫的财物价值并不高,甚至未能成功地获取任何财物,但只要实施了抢劫的行为,就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这主要是由于抢劫罪的本质在于通过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权益造成严重侵犯,其社会危害性极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