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的罪数怎么分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抢劫罪的罪数判定问题,其复杂性在于必须全面地考量犯罪行为的具体细节。
一般而言,若在同一次抢劫活动中,行为人同时触犯了多种不同的法律权益或存在多个加重犯罪情节,那么通常仍然会将其视为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进行定罪。 例如,当行为人在实施抢劫的过程中,不仅夺走了他人的财产,还对受害者造成了严重伤害时,仅需以抢劫罪这一单独的罪名加以惩处即可。 然而,倘若行为人在不同的时间段和场所,针对不同的个体实施了多次抢劫行为,那么就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将这些行为分别认定为多次抢劫,并据此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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