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夺罪可以对人使用暴力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抢夺罪”而言,通常情况下并不允许其成员实施对当事人进行暴力侵袭等不当行为。
“抢夺罪”,顾名思义,即被告人通过非法手段,在当事人未留意之际,公然强行抢夺数额较大的公共财产或私人财物之犯罪行为。 然而,在实现这种“掠夺”过程中若被告人采用了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要挟,那么被告人的行为态势很有可能演变为性质更为严重的“抢劫罪”。 而“抢劫罪”则是指以暴力、恐吓以及其它强制方式,企图获取公共财产和私人财务之恶劣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