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脾脏摘除重伤二级会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所明确规定的内容中,若是当事人故意对他人实施人身打击,从而致使受害者失去其脾脏,这种状况已足以构成所谓的“因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之情况。所以,针对该类行径,应当将其归结为故意伤害罪的范畴内。鉴于脾脏切除通常被视作为不容忽视的重大人身伤势,依据上述法条,施行此类犯罪行为之人极有可能遭受三年及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责罚。在面对实际判决时,必须尤其考量案件的个别特殊情况,如犯罪初衷、手段方法、所产生的后果以及是否存在自首抑或立功等相关情节因素。若经法院判定犯罪情节相对轻微,则可能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相应处罚。然而,倘若脾脏切除是通过极其残忍的方式实现,并由此导致受害者严重伤残,那么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责任追究,甚至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乃致死刑。在此需特别强调,实际判决结果还需综合考虑案件的全部事实与证据,由法院依照法律法规予以最终裁决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