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了人受了轻微伤怎么判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倘若任何人士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使得对方遭受到轻微损害,此种行为将有极为可能遭到司法机构给予五日以上至十日以下拘留,并要处以二百元以上至五百元以下罚款的惩罚;
若情节较为轻微,警方也可酌情决定仅仅予以五日以下拘留甚至是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然而,对于此类事件是否构成犯罪仍然需要进行详细的法律分析来得出结论。 若涉及到的受害方伤势已达到了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即可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框架内的“故意伤害罪”,那么相关人员便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参考这条法律条款可知,假如故意伤害了他人身体而未产生重伤或是死亡这样严重的后果,通常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分。 由此可见,到底应该作出何种法律裁决,其最终结果都将依赖于受害方的伤势程度和具体案情的实况。 若仅发生的是轻微伤害并且不存在其他加重情节,那么可能会被判定为非犯罪行为,只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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