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绑架罪既遂要求要钱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事法律体系中,绑架罪的构成并非必然以获取金钱作为衡量标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明确规定,绑架罪的构成要素包括实施对他人的绑架行动以及勒索财物的意图两部分。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以勒索财物为目的进行绑架无疑是符合上述犯罪构成的重要因素之一,但这并不意味着只有在实际获得财物后才能认定为绑架罪既遂。 换言之,只要实施了绑架他人的违法行为,无论最终是否成功勒索到财物,均有可能被视为绑架罪既遂。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绑架罪既遂的成立并不一定需要以实现勒索财物的目的为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