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4~16岁致人轻伤会被如何判刑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们国家,对于已年满十四周岁但未达到十六周岁的个体行为人,即使他们导致他人受到轻微伤害,也并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因此不会被进行审判和惩罚。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这些青少年触犯了诸如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他人至重伤或死亡、实施强奸、盗窃、毒品交易、纵火、爆炸、投掷危险物品等极其严重的罪行,那么他们就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负担起相应的刑事责任。 另外,根据我们国家的《刑法典》明确规定,未成年人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界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已年满十六周岁的任何人,只要其违反法律法规,都必须为之承担刑事责任; 其次,同样已年满十四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六周岁的人,若涉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他人至重伤或死亡、强奸、盗窃、毒品交易、纵火、爆炸、投掷危险物品等极端情况的话,也应该为之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对于已年满十二周岁但尚未达到十四周岁的儿童,如果他们制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事件,导致受害者死亡或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使受害者受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且经过最高检察机关核准宪法程序后追诉的,此类也应为此类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最后,我们还应对按照上面几点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岁的青少年给予宽松的处理方式,即从宽或者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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