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满18岁犯罪会受到哪些惩罚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青少年犯罪问题,首当其冲需明确刑事责任担当与否。
若行为人需承担刑事责任,则应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依照法律规定,凡年满十六周岁之未成年人均应承担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者而言,若其触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罪、抢劫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纵火罪、爆炸罪及投放危险物质罪等严重罪行,亦将面临刑事追究。 而对于已满十二周岁尚未达到十四周岁之未成年人,倘若其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导致他人死亡或以极度残忍手段致人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等情节恶劣者,且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者,亦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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