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爆炸物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罪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各个构成要件才能成立:
首先,犯罪主体应当为一般的自然人; 其次,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应当是出于故意的心态实施犯罪行为; 再次,从客体角度来说,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主要包括公共安全及国家对于爆炸物品等危险品的严格管控规范; 最后,从客观方面来看,本罪的行为人必须存在有意识地违反上述相应的法律法规与管控措施,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爆炸物品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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