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抢劫罪跟抢夺罪有什么关系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抢劫罪及抢夺罪皆属于违反财产权利与人身安宁的刑事违法行为,两者间的主要区分在于对财产权利的获得方式及其给受害者带来的身体安全压力程度。前者是在获取财产的整个过程中可能使用激烈的手段或者强制性的压力,从而直接威胁到受害者的性命、健康以及人身自由;后者则普遍表现为瞬间突然强夺他人财产的行为,然而却没有对受害者施加造成严重身体伤痛的行为或者直接的暴力威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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