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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才构成绑架罪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要成立绑架罪务必要符合下列严格的要件:实施者须是出于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或者是为了达到控制他人的目的而采取强制性的手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明文规定,如果嫌疑人为满足上述目的,采取强制性手段绑架他人,或者将他人当作要挟人质的工具,必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并且还可能面临罚款或没收个人财产的附加刑罚。若情节相对轻微,则将被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仍需缴纳罚金。倘若在犯罪过程中,嫌疑人对被绑架者实施了杀害行为,或者故意对其进行严重伤害,导致受害人身受重伤甚至死亡,那么他将面临终身囚禁或者死刑的严惩,并且还会被追究没收全部财产的责任。同样地,如果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秘密窃取婴儿或幼儿,也将按照上述法律条款接受相应的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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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2 22:4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