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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追尾是谁的责任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汽车追尾事件中的责任归属问题,需交由具备相关资质与能力的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当事人行为以及过失程度进行全面而审慎的评估和分析:
若汽车后车撞击正在行驶过程中的前方车辆所导致的追尾交通事故发生,则后方发生碰撞的车辆将承担整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反之若在夜间环境下前车未按照规定安装尾灯,从而导致追尾交通事故的上演,那么在此情况下,前车须负担事故次要责任,而后方车辆则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若前车在位于道路上停驻之后未能依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相应警示标识,进而诱发追尾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在此种情形下,前车仍须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然而负责撞击的后车却将肩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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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19:3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