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次责可以反诉主责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任何一起严重的交通事故中,若判定当事人为次要责任责任方,通常情况下都是可以依法追究主责方的法律责任的。
首先,让我们来深入探讨一下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责任认定扮演着何等重要角色。 依照事故现场所采集到的各项确凿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交通监管部门将对此类事故展开全方位的责任认定工作,以确定每位当事人需承担的责任情况。 倘若某人为事故主责方,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是毫无疑问的。 虽然判定当事人为次要责任责任方,但是受害人仍然拥有合法的权益受到法律保护,如若认为系主责方之过失行为导致自身遭受损失,便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下,我将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以明确此次要责任责任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法律依据。 按照法律条款的规定,一旦判定某人为交通事故的主责方,并由此给受害人带来损失,该受害人完全具备要求主责方向其支付相应赔偿的权利,并可以在法律框架之内寻求司法救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