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论抢劫罪主体范围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六十三条明文规定,抢劫罪的犯罪主体所涵盖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所有通过使用暴力手段、威吓威胁或其他方式来强行夺取他人财产的行为者。即无论这些行为者是否具备应当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能力,只要实施了此类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行为,便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抢劫罪。因此,抢劫罪的犯罪主体可以为几乎所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相应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