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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故意伤害罪开几次庭
分类 刑事辩护-暴力犯罪辩护
解答
律师解析:
故意伤害罪的审理通常需要进行1至2次的法庭审理阶段。
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案件仅需在同一审判程序内完成一次庭审即可。
然而,在特定案例中,由于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第一次庭审被迫中止时,为了确保法定程序的公正性和严谨性,开庭次数会相应增加到两次。
法律依据:
《刑法诉讼法》
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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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0:47:05